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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议定书,已于2009715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0625日和2010915日互相通知已完成使该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法律程序。根据该议定书第十条的规定,议定书应自2010915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11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