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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16号

财政部拟于201311月开展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招投标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2172号文印发)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照《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愿向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提出中央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2013101117:00前送达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联系人:于敏,刘世斌

联系电话:010-66194409010-66194606

中国人民银行

201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