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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国培计划”总结交流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总结交流2010年“国培计划”工作经验,做好“国培计划(2011)”实施准备工作,经研究,我部定于2011331日至41日上午(会期1天半)在河南郑州召开“国培计划”总结交流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2010年“国培计划”工作经验,研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及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的有关问题,部署“国培计划(2011)”实施准备工作。

二、与会人员

1.中西部项目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1人,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管处长(主任)1人。

2.示范性项目有关承办院校(单位)分管负责同志1人,中西部项目省推荐院校分管负责同志1人。(名单见附件1

三、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2011330

2.报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黄河迎宾馆(郑州市花园路北段迎宾路1号,电话:0371-66778888

四、其他事宜

1.请各省(区、市)及有关承办院校(单位)于2011325前填写回执(见附件2)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2.会议报到当天安排接站。

联系人:

河南省教育厅师范处 胡全胜037169691697(传真),13373938999E-mail:hqs@haedu.gov.cn,乔建华13938555525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王炳明、王薇010-6609784266097838

附件:

1. 参会院校(单位)名单.doc

2. 会议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