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教育部关于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的函》(粤府函〔2014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湛江师范学院更名为岭南师范学院。特此函告。

教育部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