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
为贯彻落省政府6月30日召开的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监察厅、江苏省政府纠风办、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农〔2010〕14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工作方案
江苏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