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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47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根据《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交公路发〔2002590号)规定,现发布第47批《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2.关于《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的说明

3.企业名称与厂家简称对照表

 

交通运输部

 

20131122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各有关客车生产厂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