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将已通过技术审查和公示的第25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25批)
交通运输部章
2013年11月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及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各有关车辆生产厂家,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部政策法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