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0]93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2010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地严格按照“工信厅联企业[2010]93号”文中规定的资金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组织企业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注册地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提出项目申请,并根据“申报项目资料要求(附件五)”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企业版、机构版)”的要 求提供和填写有关资料。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负责本地申报资料的审核与推荐,联合行文上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综合审核结果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推荐申报。
各省辖市可推荐申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2个(其中1个为服务环境改善 项目)、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1个,各县(市)可推荐申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或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1个。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已初步列入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可优先推荐。
各市、县(市)推荐的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申请单位实收资本应在5000万元以上,已申请过2009年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项目的担保机构本次不再申报。
因上报时间紧,为及时掌握项目申报情况,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初步确定申报项目后,根据申请项目的类别,分别填报“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二)、“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三)、“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 四)。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加盖市、县(市)中小企业局、财政局公章后于5月27日前上报省中小企业局。附件二、附件三传真至 025-86635069,请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gb8300@163.com;附件四传真至025-83328173,电子文档发送至jszxjxyw@163.com。
二、项目申报资料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项目审核以电子文件为主。申报资料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两份装订成册,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签署审核意见;另四份用档案袋装好,不用装订、不需签署意见,由省里审核后集中装订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 部。申报资料纸质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严格按照附件五要求顺序装订和排列。电子文件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企业版、机构版)”导出, 并刻制。申报资料于6月3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光盘)同时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加强组织管理
请各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严格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 [2008]179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规定,公开组织项目,加快 工作进度,严格按规定的项目支持重点,认真负责地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工作。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和财政局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协商解决处理项目申报中的问题,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企业版、机构版)”请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局)联系人:
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和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朱国宝 025-86635069
其中:小企业创业环境改造项目 李淑珍 025-83246407
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徐妍雯 025-83392998
省财政厅工贸处联系人: 罗宪许 025-83633103
附件:
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0]93号)
二、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
四、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基本情况表
五、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附件从江苏省中小企业网下载专区下载)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中企业局
江苏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