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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及省农委等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长令第63号),加强财政绩效工作,强化财政收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促进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经研究决定,在编制2011年部门预算时,我厅将继续推进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在2010年度省科技厅试点工作基础上,新增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和省农委等5部门作为试点部门,项目由科技专项扩展到经济贸易、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农业等领域。为了保证试点工作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厅长负责制,由计划财务处牵头有关业务主管处组成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编报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与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同步进行。试点部门按照要求编制《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及立项可行性论证等材料,在报送2011年部门预算的同时,报送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管理处、绩效管理处及预算处)。

为了指导和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厅研究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操作规程和暂行办法,编印了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手册,供试点工作参考使用。

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审核

我厅对试点部门编报的《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申报表》及可行性论证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绩效评价主要指标制订情况、上年度项目执行、绩效自评价情况及财政绩效评价情况等提出初审意见。

在部门年度预算二上上报后,我厅选择确定需要进行绩效目标评审的重点项目,对选定项目绩效目标的方向性、科学性、合理性、匹配性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评审意见是编制、调整部门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在省人代会批准部门年度预算后,我厅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提出综合评审意见,为安排明细的项目预算提供参考,并为预算执行完成后的绩效评价提供标杆。评审意见与部门预算批复同步反馈下达试点的部门。

四、我厅近期将组织召开201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具体布置试点工作,同时组织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报业务专题培训。

五、 为了与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保持一致,我厅研究开发了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系统,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绩效目标与评价指标报表及 审核三大功能,并嵌入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系统。各部门按照我厅制发的部门代码和密码登录,即可在编制部门预算同时进行《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 效目标管理申报表》编制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