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1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项目由渔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级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查、筛选并签署意见后,联合行文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省级相关科研、推广与教学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申报公函2份,申报项目汇总表2份,项目申报文本5份(其中申报公函、申报项目汇总表、申报文本各1份直接报省财政厅农财处),同时报送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汇总表的电子版(格式等可从“江苏海洋与渔业—计划财务—项目管理”中下载)。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省海洋与渔业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渔业处:戚剑峰,025-83581230, [第一类项目第1、2、3项]
科教处:封 辉,025-83581276, [第一类项目第4项,第二、三类项目]
计财处:冯锦龙,025-83581221, f18188@163.com(共用邮箱)
省财政厅联系人:顾彩娥,尤兆祥;
联系电话:025-83633155;
电子信箱:youzhaoxiang@yahoo.com.cn。
附件:
1. 2011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 2011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文本(网上下载)
3. 2011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网上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江苏省水产三项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内容
(一)水产良种项目
1、良种场能力发展项目。支持各地加强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重点开展水产原良种保护区建立、原良种后备亲本及良种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必备的仪器设备配备以及遗传素材收集和保存等。
2、良种保种项目。支持批准挂牌的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及水产引育种中心开展2011年原良种保种工作,对实施原良种亲本选育、生产和后备亲本供应等公益性保种任务实施补贴。
3、良种更新项目。支持四大家鱼、紫菜、异育银鲫、团头鲂、河蟹、青虾、罗氏沼虾、斑点叉尾鮰等品种的良种更新。
4、渔业新品种开发利用项目。支持水产野生种基础调查、遗传多样性以及种质资源保存、保护与利用技术研究,建立核心种质资源库;开展水产养殖主导品种的新品种(品系)选育,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水产良种;开发一批长江名贵鱼类、河口性鱼类、海珍品等地方特色水产品种和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水产品种。
(二)渔业新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
支持开发与示范优质海淡水养殖品种规模化繁殖、大规格种苗培育、生态高效养殖技术,集成示范池塘生态修复、池塘循环水养殖、湖泊增殖等新技术,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安全水产养殖模式;开发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和控制技术。优先支持能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或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示范项目。
(三)重大渔业技术推广项目
1、黄颡鱼养殖技术推广。支持在本地区新发展黄颡鱼养殖5000亩以上,主养面积不低于30%,必须建成500亩以上主养连片示范区、2000亩以上混养连片示范区和2个100亩以上黄颡鱼大规格苗种培育基地。主养区亩产黄颡鱼500kg以上,混养区亩产黄颡鱼50kg以上。示范区建设要达到省级现代化渔业示范园区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项目区苗种自给率95%以上。开展黄颡鱼苗种繁育与生态高效养殖关键技术的集成创新,形成2-3项高效、健康的黄颡鱼养殖技术模式。
2、河蟹养殖技术推广。支持建设河蟹示范推广基地42200亩以上,其中建立河蟹新品系天然海水繁育示范基地200亩,生产良种蟹苗2.5亿尾以上;建立河蟹蟹种培育基地2000亩,培育新品系蟹种2000万只以上;建立河蟹良种池塘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区4万亩,其中建立核心示范区5000亩,平均单产70kg以上,平均规格160g以上,建设千亩连片河蟹良种养殖基地8~10个,亩产优质无公害河蟹60kg以上,平均规格150g以上。
二、申报条件
实行首席专家与项目负责人制,每个首席专家限报1项。有项目到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专家,不能担任项目的首席专家。
水产良种场能力发展项目由符合资质能力的单位申报,良种保种和良种更新项目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申报。其余项目,每县(市)限报1项,省辖市本级(含区)可申报3项,省级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可申报2项。凡有项目到期超过1年未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主体
1、良种场能力发展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培育)场。
2、良种保种项目,申报主体为承担2011年省保种任务、正式挂牌的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及水产引育种中心。
3、良种更新项目,申报主体为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和河蟹良种培育场。
4、渔业新品种开发利用项目、渔业新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主体为各科研、高校、技术推广、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省级及以上认定的渔业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优先立项。
5、重大渔业技术推广项目,“黄颡鱼养殖技术推广”项目由市、县级推广部门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由省级以上科研、推广部门牵头成立重大技术推广协作组,负责项目的顶层设计、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与组织管理、项目后期的成果集成。“河蟹养殖技术推广”项目由掌握河蟹新品系核心技术单位申报。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水产良种项目
1、良种场能力发展项目。省财政按项目新增投资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80-1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场改建和扩建,提高优质原良种供应能力。全省扶持2-3个省级水产原良种场、8-10个省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培育)建设。每市限报1个。
2、良种保种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超过2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原良种亲本选育、生产和后备亲本供应。全省扶持10个左右。
3、良种更新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良种繁育场、培育场更新繁殖亲本,开展良种苗种繁育及培育。全省扶持15个左右。
4、渔业新品种开发利用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实验设施建设、新品种(品系)亲本选育以及特色品种开发利用等。全省扶持10个左右。
(二)渔业新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项目
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设施建设、试验示范品种与材料购置、新技术和新模式创新以及示范推广等。全省扶持50个左右。
(三)重大渔业技术推广项目
1、“黄颡鱼养殖技术推广”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左右,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设施建设、苗种繁育、关键技术集成与创新、示范推广应用等。全省扶持5个左右。
2、“河蟹养殖技术推广”项目。省财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产设施建设、品种繁育和示范推广应用等。全省扶持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