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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局: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请于20115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含电子表)等分别送至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省商务厅服贸处(材料详见附件要求)。

联系人:省财政厅 王亚丽 025-83633100

省商务厅    025-57710100

附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