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大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你公司已不再具务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我厅决定注销你公司资产评估资格,同时收回你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32080048)。你公司不得继续从事资产评估业务。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