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我厅2007年建立了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所在机构备选库。根据聘请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工作需要,我厅决定对聘请工作部分事项予以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备选库成员
我厅将对现有备选库成员进行调整,通过重新登记确认资质方式,适当淘汰部分长期不报名参与审计项目的成员,吸收有相应资质并愿意积极参加审计项目的外部机构入库。
现为备选库成员的,需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非备选库成员申请加入的,需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日期、部门设置、人员构成、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等;
(三)2009年至2011年所实施的主要审计项目清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七)执业人员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资质等;
(八)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请相关机构在2011年9月15日前将有关资料送我厅法规处。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8号1014室;邮编:210009;联系人:殷丽丽;联系电话:(025)83758684。
我厅将于年底前在厅门户网站公告备选库成员调整结果,并公布备选库全部成员名单。
二、提高费用结算标准
我厅将调整聘请外部人员的日结算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高级职称外部人员每人每天700-800元,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每人每天500-600元,其他一般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异地审计过程中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工作经费由我厅承担。
工程审计项目中按核减额一定比例结算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特此通告。
二Ο一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