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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济法规
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
发文文号: 颁布日期:2004-07-13
颁布单位:民政部 法规类型:其他经济法规
所属行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为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
2004年审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将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明确工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