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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暂延长宁马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年限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延长宁马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请示》(宁政发〔20134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宁马高速公路建设互通立交新增债务以及扩建该路需筹集资金等因素,同意暂延长宁马高速公路收费站12点(含205国道铜井收费点)收费年限3年,即从20139月延长至20169月。 

二、望你市抓紧开展该路扩容改建的可行性研究。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