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和责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对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统计,同时收集有关通信联络信息。请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填写《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统计汇总表》(附件1)、《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2)、《市级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3)、《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4)、《县级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5)、《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通讯录》(附件8),有关中央企业填写《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统计汇总表》(附件6)、《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7)、《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通讯录》(附件9),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于731日前分别以电子版及纸质传真方式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联系人:苏宁、李彪;

联系电话:010-64463637010-64464093

    真:010-64463751

Email libiao@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统计汇总表》

2.《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3.《市级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调查表》

4.《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5.《县级未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情况调查表》

6.《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统计汇总表》

7.《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

8.《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通讯录》

9.《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通讯录》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