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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先期试点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经验,为今后在全市范围推广做好准备工作。 城市危旧房改造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试点工作要大力支持,确保其顺利实施。

OOO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