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经济法规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第2批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为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发展,提升道路货物运输效率,促进道路运输节能减排,根据《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交运发〔2010562号)的有关要求,部组织遴选了第二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现将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推荐车型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第2批)

 

交通运输部章

2013114

 公路甩挂运输推荐车型(第2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