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