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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