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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已经2010年3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李家祥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