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 策措施,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节能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节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全省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表彰先进,树 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湛江市等6个地级市“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地区”称号,授予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等 224家单位、企业“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吴宏等253名同志“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地区、单位、企业和个人再接再厉,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类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先进为榜样,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为我省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出贡献。
附件:
1.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地区名单(共6个)
2.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单位名单(共224个)
3.2009年度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名单(253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