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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CCAR-399)已经2005年8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五年十月七日

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