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开选聘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开选聘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的通知》(财办会〔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