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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航道法》专题说明数据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上海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发办[2012]12)已将《航道法》列入一类立法计划,为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航道法》审核工作,现对《航道法》专题说明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整理。请各单位按要求尽快组织填写本通知所附的表格,并保证填写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表格填写完成加盖公章后,请于224日前传真至汇总负责单位,电子稿发送至汇总负责单位电子邮箱。各汇总负责单位汇总整理后的资料请于32日报送(含电子稿)水运局。

附件表格名称、汇总负责单位及联系人如下:

表一:全国跨临拦河建筑物基本信息统计表

表二:全国跨临拦河建筑物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统计表表三:全国跨临拦河建筑物审批工作基本情况表

表一至表三的汇总负责单位:长江航务局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27-8276676713971567005

传真:027-82767762,电子邮箱:chjhdc@163.com

 

表四:全国通航建筑物(船闸和升船机)管理情况统计表

表四的汇总负责单位:三峡通航管理局

联系人:胡洋    联系电话:0717-6963227   13872651631,传真:0717-6613077,电子邮箱:Xihuyang@163.com

 

表五:全国内河航道定级与规划关系调查统计表

表五的汇总负责单位:珠江航务管理局

联系人:黄升斌   联系电话:020-83315936  13925088615,传真:020-83315928,电子邮箱:huangsb@zjhw.gov.cn

 

部水运局联系人:余冠、韦伟,联系电话01065292856,传真:01065292841,电子邮箱:syshdc@mot.gov.cn。附件表格请到部水运局网站下载。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航道法》专题说明数据资料收集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