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按照财政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市级财政将在继续落实预算支出进度通报机制的基础上,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要按照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积极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大支出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区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各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和改进措施,加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