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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是树立“团结、务实、廉政、高效、文明”机关新形象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纪律责任制。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检查、督促本部门的工作纪律。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制定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和要求。全厅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机关工作正常秩序。

三、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根据厅党组关于整顿机关作风和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要求,厅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室、厅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将对机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检,如发现有迟到、早退的,将通报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领导责成其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后送厅机关党委,抽检结果将向厅领导书面汇报。抽检发现无故迟到、早退多次,经批评教育后仍没有改正的,将在全厅通报。

四、勤政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起码要求,机关工作纪律的考查结果,将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