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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