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完整地编制收入预算,准确规范地编制支出预算,促进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单位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及时报送部门预算,根据我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桂财预〔2008〕77号)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对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初审意见》(桂人财函〔2010〕38号)的意见和建议, 我厅通过对区直各部门预算文本报送的时间、预算编制质量、部门预算文本规范性和电子版资料完整性等项内容进行量化评比, 评选出三个等级奖项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奖金用于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所发生的支出,不能发给个人。
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林业厅、地税局、党校、供销社、劳教局、广西科学院;
二等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司法厅、公安厅、财政厅、工商局、外事办、文化厅、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物价局、测绘局、水利厅、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厅、工信委、民政厅、民族事物委员会、残联、科协、广西农科院;
三等奖:自治区人大办公厅、党委组织部、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机局、纪委(区监察厅)、党委政法委、检察院、国家安全厅、科技厅、编制办、粮食局、北部湾办、农垦局、边防办、监狱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海洋局、统计局、侨办、质监局、新闻出版局、团区委、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广西社科院、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广西社科联、广西贸促会、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南宁有色金属工业学校。
特此通报表彰。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