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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下发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宣传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下发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6)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下发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1316)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201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