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文号:闽财评〔2010〕4号 颁布日期:2010-05-09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指导中介机构参与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闽财评【2010】1号)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规范中介机构参与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 2.中介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3.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或执业资格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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