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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2012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五日 

 

 

 2012年农村财政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 全省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思路是:围绕全省财政目标任务,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加强“两基”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深入推进 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创建,深入推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深入细致完成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后续工作,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 动,不断提升农村财政管理绩效。 

一、全面落实“一卡通”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

1、完善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我省7个厅局通知要求,把“一卡通”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要全部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和发放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坚决杜绝人为滞留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等现象。

2、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制度。按照“惠民直达工程”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补贴政策公开、补贴信息公示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补贴政策调整,积极与相关代发金融机构协调,修改完善“一卡通”打卡发放项目“简称”,方便农民群众查询,让群众领到“明白钱”。采取措施,创新方法,及时将“明白卡”发放到户。

3、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加 强“一卡通”网络系统建设的投入,逐步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网络联通,开发“一卡通”网络版软件,将“一卡通”由单机版升级到网络版,同时做好“一 卡通”和“惠民直达工程”两个软件对接,确保资源共享,方便应用。加强“一卡通”网络信息系统的运用,逐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传递和发布信息。 全面建立手机信息发布平台,让农民群众及时知晓和核对自己所享受补贴情况。

4、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在 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执行“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认真做好惠农补贴监督服务电话管理和接听工作,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农民群众反映的问 题。加强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发现一 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考核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到位,推进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再上新台阶。

5、完善政策宣传和培训措施。进 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内容的针对性、形式的多样性和方法的实用性,广泛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注重对山区和边远乡村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市县 农村财政管理和基层财政所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一卡通”操作技能,提高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

6、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根 据省财政厅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绩效,在全省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大评议活动。全省各 级农村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在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走下去、请上来”,邀请农民群众、乡村干部、涉农相关部门、社会人士代表和新闻媒 体等对惠农政策的落实、“一卡通”发放和服务工作进行大评议,认真总结评议结果。

二、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工作

7组织规范化创建评比表彰。修改完善《安徽省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考评办法》,调整评分标准,加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评分分值。按照三年创建目标,组织市县开展2011年度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考核评比申报工作。省厅组织对申报省级先进单位的乡镇财政所(分局)进行考评验收,表彰奖励省级先进单位。

8、全面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促各地按照“五个统一”要求抓好乡镇财政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9月份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0月份省厅组织验收。各地要抓住机遇,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配置和更新计算机、网络服务器、打印机、档案柜、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要完善办公用房功能设置,抓好乡镇财政所(分局)为民服务大厅建设,提高办公用房综合利用率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乡镇财政所(分局)各项制度和行为规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工作流程,拓展服务范围,以优质服务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9、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经 县市区申报和各市推荐,选定若干个县(市、区)为乡镇财政所(分局)规范化创建示范县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点推进县,重点围绕组织机构、业务工作、内 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五规范”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狠抓落实,积极创新,谋求突破,全面持久地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强化乡镇财政“一线服务”和“一线监督”职能,走出一条符合实际、富有特色、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规范化创建之路,全面深入推进全省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创建工作。

三、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

10、制定监管工作流程。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办法和流程的通知》(财预〔2011564号),制定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公开公示和抽查巡查等重点环节工作办法和流程,为建立规范的资金监管操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文件要求,并结合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所监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通知》(财发〔2011585号)和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财农〔20111059号),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操作制度,建立健全县(市、区)财政部门内部、财政与项目主管部门、县乡之间支农项目和资金监管协调运转机制,积 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在一些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监管方面取得突破。积极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检查工作,并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评。

11、推行监管平台软件应用。总结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软件试行情况,组织调研评估和修改完善,选择不同类型的县乡应用,扩大平台软件的应用试点范围,搭 建县、乡两级财政项目类资金监管平台,将上级财政和乡镇本级财政在本乡镇实施的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纳入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传输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反馈乡 镇财政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项目档案和项目监督档案,做到事过留痕,着力解决县乡财政之间、县级项目主管部门与乡镇财政之间信息不对称、数据不共享、 资金难监管等问题。

12、继续完善“百名乡镇联系点”制度。完善“百名乡镇联系点”工作制度,完善定期报告制和年度淘汰制,调整部分联系点,省市要加强监管检查和指导促进,建立健全考核奖励制度,推动联系点积极开展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创建,积极建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着力发挥联系点先行先试、示范带动作用。

四、做好“两税”征管职能划转后续工作

13、继续做好职能平稳移交工作。按照省政府的决定和要求,继续配合省地税局、省编办落实划转方案,认真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移交地税部门的工作。

14、继续做好划转后续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协调和联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配合地税部门完成2011年度税收报表编制及上报;做好过渡时期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票证印制发放领用等工作;做好税收收入专户清理销户等业务。

五、扎实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

15深入开展“绩效创新年”等主题活动。以提升服务农民、服务基层绩效为目标,围绕五个创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绩效创新实践。深入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践行“创新 博爱 务实 卓越”安徽财政精神,大力弘扬沈浩精神,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注重实效,积极构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16、加强系统建设。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认真组织完成承担的财政重点调研课题。及时总结各地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乡镇财政所(分局)的工作业绩和创新经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措施及效果、乡镇财政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等工作亮点和特色,省厅将集中汇编成册,促进各地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乡镇财政人员的培训力度,围绕工作需要,创新学习方法,注重培训实效,省厅组织一期乡镇财政业务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软件应用培训班。

17、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

展 惠农补贴政策宣传。继续办好《安徽财会》宣传专栏,改进组稿方式,发挥乡镇财政所(分局)宣传主体作用,集中宣传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分局)省级和市级 先进单位,表彰先进、鞭策激励,推动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厅将根据全年稿件报送及时性、稿件质量和采用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若干等次的优秀稿件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