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省具体实施意见另行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
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