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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财税〔2013〕1891号 颁布日期:2013-09-16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北京 时效性: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2013年9月6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