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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县域支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试点县域支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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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421000211656150.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