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财政局(不发厦门市):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认真做好现代农业各项工作。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财政 资金 办法 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