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务管理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票据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提高财政票据监管工作水平,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根据《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财综[2009]38号)、《福建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闽财非税[2011]2号),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财政票据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Html/2011-07
附件: 福建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办法.doc
福建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