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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规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 颁布日期:2008-03-03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为促进国际民航运输便利,保障国际民航运输安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的管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适应
2008
年北京奥运会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现予以公告,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起
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