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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关于公布《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颁布日期:2008-02-26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地区:全国 时效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
2
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
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