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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无线电管理局、公安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舞弊等行为的通知》(财办〔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实际,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期间的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舞弊的行为,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信息化局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财办[2010]38.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