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
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科技局:
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