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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3年度福建省总会计师

资格认证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1145号)文规定,经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卓林全等35人(见附件)符合总会计师认证条件,予以认证。认证有效期3年,自发文之日起。

 

附件:2013年度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213

 

附件: 2013年度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