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
办法(2014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各市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工作,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以及市财政局、原市卫生局《医院成本核算办法》(京财社〔2013〕3号)等制度要求,结合本市开展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201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2014年版)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