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法规
印发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