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
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