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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市级历史文化街区的批复

南岸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立“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历史文化街区的请示》(南岸府文〔2014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街区为市级历史文化街区。

二、你区要抓紧编制《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确定目标、原则、范围和要求,使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历史文化街区得到切实保护、发展和可持续利用。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