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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重庆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个部委《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精神,按照国家对我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分解落实我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安排,我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为:铁合金2万吨、平板玻璃50万重量箱、铅蓄电池(组装)10万千伏安。

二、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的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督促有关区县(自治县)全面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关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妥善安置职工。对通过关闭破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企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积极支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安置职工,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企业债权债务,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确完成目标任务时限20145月底前,市经济信息委要在我市主要媒体上公告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及企业名单;730日前,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完成《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抄送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8月正式启动实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12月底前拆除落后产能主要设备和生产线,使其不能恢复生产,防止落后产能转移。

三、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一)加强监督检查。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展和职工安置情况,并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督查室从20149月开始对有关区县(自治县)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二)强化考核评价。按照《考核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方案》(渝办发〔201195号)要求,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方式,对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由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三)实行问责制。把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展缓慢或整改不到位的区县(自治县),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重庆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515


附件

 

重庆市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目标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序号

 

(自治县)

 

企业名称

淘汰生产线(设备)

型号或发电机组编号及

数量(台、套)

产能或发电机组容量

是否符合中央资金奖励门槛

备注

数量

单位

1

城口县

铁合金

城口县金大铁合金有限公司

6300千伏安矿热炉2台。

2

万吨

 

2

梁平县

平板玻璃

梁平县天河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日熔化量60吨熔化池1座、格拉威贝尔平板组1套、引上机组一套、燃烧控炬柜1台、罗茨风机组3台、粉体流量器2台、粉体料仓设备1套。

50

万重

量箱

 

3

巴南区

铅蓄电池

(组装)

重庆华丰蓄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铅蓄电池组装生产线1条:穿焊机1台、封热机2台、气密检测机1台、打码机1台、焊接工作台4张、不锈钢输送滚道4条。

15

万千

伏安

 

4

石柱县

化工(合成氨)

石柱四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1条。

2

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