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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科技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29号)和《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部负责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现将《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全国科普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已经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保证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经国家统计局和科技部批准,自2009年开始,全国科普统计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制度。请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
  三、请各有关部门、各地方结合2010年度的科普统计情况,做好2011年度科普统计的培训工作。我部将对各地科技厅(委)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
  四、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2011年度科普统计联络员名单报送我部政策法规司。
  五、全国科普统计具体实施工作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承担。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及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2011年度科普统计数据报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具体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邱成利
  电话:010-58881767    传真:010-58881766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黄东流、佟贺丰
  电话:010-58882073    传真:010-58882072
  电子信箱:kptj@istic.ac.cn
  附件:1. 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 科普统计调查表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