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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

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我厅对目前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整合,整合后2014年度财政票据共计30种(详见附件12)。现按照政务公开和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要求将2014年度我省财政票据种类、式样予以公布。

201311起全省全面启用2012年印(监)制的新版财政票据,2011年及以前年度印(监)制的旧版票据一律废止并停止使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防止过期作废票据流入社会,扰乱正常收费秩序,各用票单位应高度重视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力量对现存历年领用的旧版财政票据进行自查和清理,对已使用尚未核销的财政票据,应及时按程序报同级财政部门核销;对已使用的旧版财政票据保管期不足5年的要妥善保管;对已达到或超过保管期限以及尚未使用的旧版财政票据,由用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组织销毁。

年度执行过程中因实际情况需要增减票据种类和调整式样的,将另行下文通知。

 

  附件:1、福建省2014年度财政票据种类

     2、福建省2014年度财政票据式样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4日


附件: 福建省2014年度财政票据式样.pdf
福建省2014年度财政票据种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