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旅游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省旅游业加快发展,根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旅游局
2013年3月6日
附件: 福建省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